【中文版】ANSI/ISEA洗眼器參照標準指南Z358.1-2014:
歷史: ANSI Z3581 洗眼器標準在1981年首次實施;
修改:ANSI Z3581 洗眼器標準在1990年,1998年,2004年,2009年,2014年修訂過其標準;
目的:ANSI Z3581-2014 標準是為了建立一個通用的最低性能和使用標準來緩解人的眼睛,臉部,身體等地方暴露于危險的材料或化學品中。ANSI Z3581標準內容包括了洗眼器設備的性能要求和個人使用洗眼器,以及實驗室的軟管洗眼器;這些都是屬于應急洗眼器。更重要的是洗眼器的性能以及使用要求,在ANSI Z358.1標準同時要求統(tǒng)一的測試方法,員工培訓,和沖淋設備的維護。
2014年的ANSI Z358.1-2014洗眼器標準更新:
作為緊急洗眼器行業(yè)的專業(yè)廠家,【馬士通安全設備】給與我們的客戶了解最新的安全標準。 提供全面和實時更新的安全防護用品信息。以下是2009更新至2014年的部分內容;
4.1.5 - “緊急沖淋設備設計,生產必須按照一次性推開啟動,無需使用者的手持續(xù)在保持啟動”(2009版的標準中沒有詳細的說明:無需使用者的手持持續(xù)在保持啟動)
4.6.3 - “儲水式沖淋洗眼器設備必須每個星期目測洗眼液體的狀況,測試方法必須有洗眼器廠家提供指引和方法”(2009版的標準中沒有詳細的說明每周必須目測)
5.4.4-6.4.4 - 洗眼器或洗臉器必須由洗眼液的高度到地面為33英寸和53英寸之間,洗眼液沖洗高度不可以高于53英寸,也就是83.8cm 至134.6cm之間,離墻面必須是大于6英寸距離。(2009版的標準中詳細說明“洗眼頭高度至45英寸”在新的2014版的標準中詳細說明“洗眼液沖洗高度不可以高于53英寸”)
5.5.3- “儲水式沖淋洗眼器設備必須每個星期目測洗眼液體是否足夠,測試方法必須有洗眼器廠家提供指引和方法”(2009版的標準中沒有詳細的說明每周必須目測)